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

通宵

凌晨三点多, 我还没睡觉, 还是和它谈情说爱。


是的,我还在做错别字的研究, 错字的研究已经完成了, 别字的才开始。


翻烂了讲师给的笔记, 黄色书本一直都在身边, 懒惰虫却又把我拐到这里来, 上部落格去咯!


前几天被朋友拉出去逛街时买的, 我已经很久没买了, 趁着假期就买一包吧! 现在, 它要成为我熬夜的牺牲品了……

快四点了, 妈妈就要起来准备早餐给上学的弟弟和工作的爸爸。 是的, 小学生星期三的时候就已经上学了, 妹妹和我在家偷笑他, 炫耀我们还有几天的假期。

只可惜, 我的假期是假的!今夜, 会是我不眠之夜。 我决定了, 我要通宵! Chipsmore & Broadband will accompany me, I won't be alone~为了不在星期日晚上没得睡, 为了能够在星期四晚上和朋友会面, 牺牲的睡眠是值得的!

我已经完成了为了课业而拟的故事, 不知是否能够有效表达主角的性格吗?我已经将它上载至我的wordpress,欢迎大家浏览并且给予意见。

继续与我的Asus拍拖吧……

沒有留言: